2021年4月28日

简体字 | 繁体字

路加福音第11章
祷告的教训

1耶稣在一个地方祷告;祷告完了,有个门徒对他说:“求主教导我们祷告,像约翰教导他的门徒。”2耶稣说:“你们祷告的时候,要说:
我们在天上的父:
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。
愿你的国降临;
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,
如同行在天上。
3我们日用的饮食,
天天赐给我们。
4赦免我们的罪,
因为我们也赦免凡亏欠我们的人。
不叫我们遇见试探;
救我们脱离凶恶。”
5耶稣又说:“你们中间谁有一个朋友半夜到他那里去,说:『朋友!请借给我三个饼;6因为我有一个朋友行路,来到我这里,我没有什么给他摆上。』7那人在里面回答说:『不要搅扰我,门已经关闭,孩子们也同我在床上了,我不能起来给你。』8我告诉你们,虽不因他是朋友起来给他,但因他情词迫切地直求,就必起来照他所需用的给他。9我又告诉你们,你们祈求,就给你们;寻找,就寻见;叩门,就给你们开门。10因为,凡祈求的,就得着;寻找的,就寻见;叩门的,就给他开门。11你们中间作父亲的,谁有儿子求饼,反给他石头呢?求鱼,反拿蛇当鱼给他呢?12求鸡蛋,反给他蝎子呢?13你们虽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;何况天父,岂不更将圣灵给求他的人吗?”

利未记第18-19章
第18章
有关淫乱的禁令

1耶和华对摩西说:2“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我是耶和华-你们的上帝。3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,那里人的行为,你们不可效法,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,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,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。4你们要遵我的典章,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我是耶和华-你们的上帝。5所以,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;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着。我是耶和华。
6“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,亲近他们。我是耶和华。7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,羞辱了你父亲。她是你的母亲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20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,玷污自己。21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,也不可亵渎你上帝的名。我是耶和华。22不可与男人苟合,像与女人一样;这本是可憎恶的。23不可与兽淫合,玷污自己。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,与牠淫合;这本是逆性的事。
24“在这一切的事上,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;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,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;25连地也玷污了,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,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。26故此,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。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无论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,都不可行,(27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地就玷污了,)28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,地就把你们吐出,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。29无论什么人,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,必从民中剪除。30所以,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,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。我是耶和华-你们的上帝。”

第19章
圣洁和公正的法例

1耶和华对摩西说:2“你晓谕以色列全会众说:你们要圣洁,因为我耶和华-你们的上帝是圣洁的。3你们各人都当孝敬父母,也要守我的安息日。我是耶和华-你们的上帝。4你们不可偏向虚无的神,也不可为自己铸造神像。我是耶和华-你们的上帝。5你们献平安祭给耶和华的时候,要献得可蒙悦纳。6这祭物要在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,若有剩到第三天的,就必用火焚烧。7第三天若再吃,这就为可憎恶的,必不蒙悦纳。8凡吃的人必担当他的罪孽;因为他亵渎了耶和华的圣物,那人必从民中剪除。

诗篇第119篇
耶和华的律法

1行为完全、遵行耶和华律法的,
这人便为有福!
2遵守他的法度、一心寻求他的,
这人便为有福!
3这人不做非义的事,
但遵行他的道。
4耶和华啊,你曾将你的训词吩咐我们,
为要我们殷勤遵守。
5但愿我行事坚定,
得以遵守你的律例。
6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,
就不至于羞愧。
7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,
就要以正直的心称谢你。
8我必守你的律例;
求你总不要丢弃我!

补充阅读:诗篇116

今日祷告
主耶稣啊,你把祷告的秘诀教给我们——情词迫切地直求,求每日激动我的心,为亲朋好友、为教会和牧师的成长、为社区、为国家和国际社会、为天灾人祸、为世人早日悔改跟随主祷告,你就听允这些卑微的祷告,赐福我们兴旺福音;奉主耶稣的名,你与圣父和圣灵同是一位上帝,活着掌权,从今时直到永远。

Photo is from focusonthefamily.com.

(《和合本圣经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