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4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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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第11章
禱告的教訓

1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;禱告完了,有個門徒對他說:「求主教導我們禱告,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。」2耶穌說:「你們禱告的時候,要說:
我們在天上的父:
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。
願你的國降臨;
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,
如同行在天上。
3我們日用的飲食,
天天賜給我們。
4赦免我們的罪,
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欠我們的人。
不叫我們遇見試探;
救我們脫離凶惡。」
5耶穌又說:「你們中間誰有一個朋友半夜到他那裏去,說:『朋友!請借給我三個餅;6因為我有一個朋友行路,來到我這裏,我沒有甚麼給他擺上。』7那人在裏面回答說:『不要攪擾我,門已經關閉,孩子們也同我在床上了,我不能起來給你。』8我告訴你們,雖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,但因他情詞迫切地直求,就必起來照他所需用的給他。9我又告訴你們,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就尋見;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10因為,凡祈求的,就得著;尋找的,就尋見;叩門的,就給他開門。11你們中間作父親的,誰有兒子求餅,反給他石頭呢?求魚,反拿蛇當魚給他呢?12求雞蛋,反給他蠍子呢?13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;何況天父,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?」

利未記第18-19章
第18章
有關淫亂的禁令

1耶和華對摩西說:2「你曉諭以色列人說: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3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,那裏人的行為,你們不可效法,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,那裏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,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。4你們要遵我的典章,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5所以,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;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著。我是耶和華。
6「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,親近他們。我是耶和華。7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,羞辱了你父親。她是你的母親,不可露她的下體。20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,玷污自己。21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,也不可褻瀆你上帝的名。我是耶和華。22不可與男人苟合,像與女人一樣;這本是可憎惡的。23不可與獸淫合,玷污自己。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,與牠淫合;這本是逆性的事。
24「在這一切的事上,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;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,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;25連地也玷污了,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,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。26故此,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。這一切可憎惡的事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,都不可行,(27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,地就玷污了,)28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,地就把你們吐出,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。29無論甚麼人,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,必從民中剪除。30所以,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,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」

第19章
聖潔和公正的法例

1耶和華對摩西說:2「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: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。3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,也要守我的安息日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4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,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。5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,要獻得可蒙悅納。6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,若有剩到第三天的,就必用火焚燒。7第三天若再吃,這就為可憎惡的,必不蒙悅納。8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;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
詩篇第119篇
耶和華的律法

1行為完全、遵行耶和華律法的,
這人便為有福!
2遵守他的法度、一心尋求他的,
這人便為有福!
3這人不做非義的事,
但遵行他的道。
4耶和華啊,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,
為要我們殷勤遵守。
5但願我行事堅定,
得以遵守你的律例。
6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,
就不至於羞愧。
7我學了你公義的判語,
就要以正直的心稱謝你。
8我必守你的律例;
求你總不要丟棄我!

補充閱讀:詩篇116

今日禱告
主耶穌啊,你把禱告的秘訣教給我們——情詞迫切地直求,求每日激動我的心,為親朋好友、為教會和牧師的成長、為社區、為國家和國際社會、為天災人禍、為世人早日悔改跟隨主禱告,你就聽允這些卑微的禱告,賜福我們興旺福音;奉主耶穌的名,你與聖父和聖靈同是一位上帝,活著掌權,從今時直到永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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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和合本聖經》)